网站地图 微信
太奇兴宏程

微信:xhcedu

官方微博
太奇兴宏程

论坛
2014年一建法规讲义:建设工程代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5-06-19 09:37:55作者:yzq_admin  点击:

       太奇教育整理“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”供大家学习参考,如有疑问请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全国免费电话:400-8018-618


三、建设工程代理制度

  知识框架

 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

 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

 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、义务及法律责任

  (一)代理的法律特征

  1、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

  2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

  3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

  4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

  【例1】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( )。

  A.李某由于出差,将其电脑交给王某保管

  B.孙某雇佣王某为其打扫房间

  C.佟某委托中介为其征婚

  D.海盈房地产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代其办理登记事项

  【答案】D

  【例2】根据《民法通则》,关于代理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【2013】

  A.代理人在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

  B.代理人可以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

  C.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一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

  D.代理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

  【答案】A

  (二)代理的种类

  委托代理(注:建设工程多为委托代理)

  法定代理

  指定代理

  【例题】根据《民法通则》,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属于施工单位的( )。【2010】

  A.委托代理人

  B.法定代理人

  C.指定代理人

  D.职务代理人

  【答案】A

  (三)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

  1、代理行为的设立

  (1)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(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)

  (2)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(如招标代理)

  (3)委托代理的产生:委托书

  2、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

  (1)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:

  1)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;

  2)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;(注: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但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外,应赔偿损失)

  3)代理人死亡;

  4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
  5)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。

 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,主要是第(1)、(2)、(5)三种情况。

  (2)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:

  1)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;

  2)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;

  3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
  4)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;

  5)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。

  注:被代理人死亡和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

  【例1】下列各项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原因的是( )。

  A.代理期限届满

  B.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

  C.被代理人取消委托

  D.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

  【答案】B

  【例2】委托代理不会因下列( )原因的出现而自行终止。

  A.代理人辞去委托

  B.代理人死亡

  C.被代理人因伤致残

  D.作为代理人的法人终止

  【答案】C

学员心声更多>>

太奇学员心得:感谢信

  感谢信  文 姜明  姓名:姜明 班次:二建机电全科班  尊敬的南通兴宏程领导及老...

太奇学员心得:良好态度很重要

  文 鲍巧娟    考一级建造师感悟:根据自身特点学习,紧跟老师脚步,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...

太奇学员心得:西安分校马年新气象

  西安分校马年新气象  文 张娜  过兵斩将 顺利pass  新年,新气象!新的一年,太奇人...

太奇学员心得:建造师备考经验分享

  建造师备考经验分享  文 李洪永  成功的花,人们只惊羡它当时的明艳。而当初它的芽儿,...

太奇学员心得:建造师考试学习心得

  建造师考试学习心得  文 南宁学员廖勇  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也算是自己的第一次一建考...